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排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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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校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产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现继续对我校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治理排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说明

1.学校严禁个人在教学、办公、生活等各区域使用个人或公共计算机设备从事“挖矿”活动,或出借算力资源供他人从事“挖矿”活动,经发现将立即封停,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本次排查范围为所有连接校园网的电脑终端,各单位负责做好所属人员及所属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等相关区域的电脑终端管理,明确电脑终端部署位置及管理(使用)人员,建立电脑终端资产台账,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3.各单位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各二级党委书记、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教职工及学生为个人终端安全的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避免成为“挖矿”病毒的跳板和控制对象。

二、排查工作内容

1.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电脑终端开展排查。安装杀毒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病毒库,同时务必进行一次全盘病毒查杀,病毒查杀工具可从信息化处主页下载(http://xxc.sn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0&wbnewsid=2901),发现病毒及时查杀,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所属人员(包含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人员)对使用校园网的个人电脑进行安全检测,安装杀毒软件,排查是否感染“挖矿”木马,以防被“挖矿”木马控制进行被动“挖矿”。

3.各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所有电脑终端(包含办公电脑、个人电脑、服务器等设备)账号密码是否满足密码复杂度要求:8位以上,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合,删除多余、无用账号,定期修改密码,做好账号权限分离。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排查。学校已成立虚拟货币“挖矿”清查工作专班,由信息化处负责校内“挖矿”事件清查及处置工作,信息化处将持续对校园网流量进行监测,对于发现存在“挖矿”行为的二级单位将在校内通报批评;存在“挖矿”行为的个人电脑终端,学校将封禁个人上网账号,要求3日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后开通上网账号,逾期未整改或多次被发现“挖矿”行为的个人将在校内通报批评;今后被公安机关及上级监管部门发现的“挖矿”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QQ或微信文件,不安装来历不明或盗版软件,不点击不明链接,科研、教学、管理等核心数据及重要文件务必做好备份,定期对电脑查杀病毒,做好电脑终端日常运维工作。

3.请各单位将本次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排查结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形成工作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提交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108室。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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