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体员工: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10月22日开始。现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系列和对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涉及评审系列为工程系列,对工程师进行学校评审,同时对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进行推荐评审。
二、评审依据
(一)《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06〕16号)中职务任职条件;
(二)《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师人〔2013〕10号);
(三)《陕西师范大学党务行政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修订)》(陕师校发〔2020〕104号)。
三、评审方式
对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信息化处自主评审,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对工程技术系列副高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均按学校正常评审程序进行。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0月22日-11月3日)
申报人完善“个人门户”中的基本信息、教学信息和科研信息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拟更新和完善信息者须提供有关原件),经审核通过后的信息方可填报至个人职称评审系统中。
(二)单位初审及量化评估(11月4日-11月11日)
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评审表》后,信息化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职称评审-单位初审量化评估”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科研等逐项评估打分,录入《量化积分表》中;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表》和《量化积分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提交通过。
(三)学校考核(11月4日-11月11日)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对所有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人员进行师德师风鉴定。
信息化处组织对工程技术系列拟晋升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测评,信息化处统一报送考核测评表给相关单位(服务对象、所在单位、校内主管部门),各单位对申报人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考核结果分别在单位主页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录入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
(四)材料复核(11月12日-11月19日)
对申报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对各单位提交的初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和《量化积分表》逐一进行复核;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进行抽查。复核和抽查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
(五)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11月29日-12月2日)
1.评审组织方式
对申报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将复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反馈至各学科评议组进行在线评审推荐。学科评议组评审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
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由信息化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评议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录入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评审结果在本单位主页公示三天。
2.述职答辩要求
所有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通过PPT述职答辩,述职答辩时间为10—12分钟(申报晋升正高职务者述职7分钟、答辩5分钟,申报晋升副高及以下职务者述职5分钟、答辩5分钟)。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12月17日-12月29日)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对学科评议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提交各系列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
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